新闻中心

首页 – 新闻中心 – 新闻详情
关于荷兰小包开查最新通知【2016(邮)第26号】
 2016-10-29

尊敬的客户,

    您好!

    接荷兰小包最新通知,即日起,货物接受开查的时间期限更新为:从出货后18日之后才能接受开档查询,50日之后的货物邮局将不接受开查,且开查需提供发货人与收件人之间的纠纷证明,或者是查问对话 (内容:收件人联系方式,单号等)的截图,以便邮局更快的进行查询,开查后邮局的查询回复时间为3至6个月。

    以上事宜,请发货人知悉并于邮局的规定时间内提出开查要求并提供开查资料,逾期邮局将不受理,谢谢!

均辉速递

2016-1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