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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申:关于寄运附带电池的货物需严格申报电池信息的通知
 2025-12-22

尊敬的代理,您好!

 

       现我司再次声明,如寄运含有内置或配套电池的货物,发货人必须在交货清单、随货运单及发票上明确申报电池种类及电池包装指示(PI966/PI967/PI969/PI970),部分国家需按要求提供MSDS、UN38.3等电池资料。对于漏报/瞒报电池、寄运纯电池或超功率电池[即单个电池功率大于或等于100瓦时(WH)]的情况,如在我司收寄环节查获,我司将会加收风险补偿金RMB500/票;如在服务商、海关或当地查获,加收RMB10000/票,并保留对发货人追究责任的权利。因漏报、瞒报或寄运违规类电池货物,我司将不会再调减相关的风险金费用。

 

以上适用于我司所有渠道,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,务必于寄件前仔细查核货物内容,并按要求申报相关信息!

 

 

均辉速递

2025-12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