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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寄往厄瓜多尔的货件需提供收件人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的通知
 2025-12-25

尊敬的代理,您好!

 

接香港DH通知,所有寄往厄瓜多尔(ECUADOR)的货件,发票上必须注明收件人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,如当地无法联系到收件人清关,且发件人无法在货件到达当地24小时内提供正确有效的收件人联系方式的,发件人将面临高达USD230的海关罚金。以下两种情况需注意:

1、若在货件抵达厄瓜多尔24小时后提供收件人有效联系方式的,寄件人需要确认支付海关罚金USD230,货件才可以继续完成清关流程。

2、若无法提供收件人有效联系方式,申请退回或转寄其他新地址的,寄件人除了需要支付退回/转寄运费及USD230的海关罚金外,还需另外支付USD183.68的附加费,具体金额以服务商账单为准。根据海关规定,转寄其他新地址的,还需要提供收货人的身份证号,如无法提供,将无法转寄新地址,并且货件将会被海关视为弃件处理。

 

此外,海关还将会从货件到达当地第4天开始征收USD3.92/天的附加费;如果收件人在货件到达25天内未能提供清关指示,海关还将对收件人征收USD230的罚金;如超过30天未能完成清关的,海关将可能会销毁货件,货件在海关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,一切费用以账单为准。

 

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件人,寄运货件时务必提供正确有效的收件人联系方式,并提醒收件人主动留意货件转运情况、及时跟进清关事宜,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。

 

均辉速递

2025-12-25